平台做的是汇聚与展示,自己不产生数据。所有内容都来自已经公示过的公开渠道,它的边界就是那些渠道的边界。
登记类内容与官方登记基本一致,可以直接用于初步判断;诉讼、执行、失信这类,从发生到公示再到被采集,中间要经过若干环节,时间差是客观存在的。
还有口径问题:同一件事在不同渠道的统计方式可能不同,跨渠道直接比较数字容易得出错误结论。
| 渠道 | 适合 | 不适合 |
|---|---|---|
| 企业信息聚合平台 | 快速筛查、整理名单、跟踪变动 | 作为权利认定的最终依据 |
| 登记机关的公示渠道 | 确认登记事项、核对最终版本 | 快速筛选和批量检索 |
| 司法公开渠道 | 确认具体案件的进展与结果 | 初步了解一家公司的整体情况 |